一、依據內政部111年7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102640954號函辦理。 二、案係考量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所定協議價購,與徵收同為政府興辦公共建設取得所需用地之方式,應得比照申請將毗鄰土地變更編定,且因應國人露營戶外活動需求日益興盛,並為利無動力飛行運動產業之發展及管理,爰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40條及第6條附表一規定。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111年7月27日府地用二字第1110546788號函。
一、依據內政部111年7月20日台內地字第11102640954號函辦理。
二、案係考量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所定協議價購,與徵收同為政府興辦公共建設取得所需用地之方式,應得比照申請將毗鄰土地變更編定,且因應國人露營戶外活動需求日益興盛,並為利無動力飛行運動產業之發展及管理,爰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40條及第6條附表一規定。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111年7月27日府地用二字第1110546788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