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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1-11
  • 聯絡人:管理者
  • 資料來源: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
  • 聯絡資訊:05-5862028

*誕生篇﹝孟母三遷﹞

  本所緣於民國四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由虎尾地政事務所所劃分而成立,以新虎尾溪以北之西螺、二崙、崙背、麥寮等四鄉鎮為轄區。成立之初,原址設於西螺鎮日本小學,其土地及建築物屬西螺鎮所有,不但辦公聽舍狹小,而且隔鄰又係裝甲兵肺病療養所,為顧及員工身體健康,乃於民國四十二年搬遷現址(西螺鎮中山路66號)土地屬私有、建築屬鎮有,但其建築物為木柱堊泥板壁、瓦頂,又係超齡破舊房屋,每遇颱風侵襲,牆壁堊泥脫落,全屋搖動,隨時有倒塌之虞。

 

*幼兒篇﹝家境清寒、骨質疏鬆﹞

  話說當時縣府財政短絀,無奈因陋就簡,以克難方式,就原有舊木材改建為鋼筋水泥牆壁,木梁瓦頂之辦公廳,其地籍倉庫由前農復會補助興建於民國四十三年。嗣因本所轄區內辦理農地重劃業務,頗具績效,有關單位及外國來賓不斷前來參觀,而參觀又必須舉行簡報,故於民國五十五年籌款興建土地紀念館乙棟,陳列土地改革資料,並供簡報會場之用,迨民國六十六年全面平均地權工作開始,員額增多,辦公廳無法容納,乃以撙節開支,將平均地權經費節餘款,增建一層平房辦公廳,自此辦公廳雖敷使用,惟大辦公廳興建已達二十多年以上,其原先建造係利用舊木材,不但門窗蟲蛀腐朽,且牆壁混凝土,亦到處脫落。

 

*成長篇﹝各方相助、撥雲見日﹞

  雲林縣議會有鑒於此,決議通過,於六十七年致函雲林縣政府編列興建預算,縣政府以自編一百六十萬元與省府補助全面平均地權經費撙節二百萬元,合計三百六十萬元,送交縣議會通過,並獲得省府同意,原決定於六十九年六月間招標興建,無奈辦公廳基地,乃係租用私有土地,其所有權人提出異議,以致延擱。及至七十一年四月完工,五月十四日遷入辦公。

  又鑑於本所使用之土地為私有地,縣府於民國八十五年間奉准徵收,至是產權清楚。民國八十八年,為因應洽公民眾及本所員工之停車方便,又爭取經費增建停車場200坪,並將辦公廳重新粉刷及服務櫃台重新規劃,符合為民服務要求,本所氣象一新,辦公環境清新、舒適,是為極佳之辦公、洽公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