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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2.0-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申報

  • 發布單位:西螺地政

實價登錄2.0-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申報須知

申報義務人:銷售預售屋者*(如建築業)(代理人:實際受聘之職員或其他人員)

1.憑證登錄、線上申報:依申報人為公司(商業)/自然人身分,分別以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配合系統建置時程辦理)等方式線上登錄,並依申報備查事由上傳應附文件(電子檔):
(1)預售屋資訊備查:建造執照(含附件)。
(2)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A.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B.預售屋履約擔保證明(銷售預售屋者於申報備查時,如尚未取得履約擔保證明,得另補附)。
   C.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自主檢查表。
   D.建造執照(含附件)(同一備查案免重複檢附)。
(3)預售屋資訊變更備查:變更內容相關證明。
(4)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變更備查:
   A.契約變更前後條文對照表。
   B.變更後條文自主檢查表。
   C.變更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D.履約擔保方式變更者,應檢附變更後履約擔保證明。

2.線上登錄、紙本送件:
(1)申報書1份。
(2)申報人身分證明:
   A.銷售預售屋者為公司(商業)者,其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B.銷售預售屋者為自然人,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C.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1份。
(3)其他依申報備查事由應附文件:
   A.預售屋資訊備查:建造執照(含附件)影本1份。
   B.預售屋資訊變更備查:變更內容相關證明影本1份。
   C.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
     a.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1份。
     b.預售屋履約擔保證明影本1份(銷售預售屋者於申報備查時,如尚未取得履約擔保證明,得另補附)。
     c.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自主檢查表1份。
     d.建造執照(含附件)影本1份。(同一備查案免重複檢附)
   D.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變更備查:
     a.契約變更前後條文對照表1份。
     b.變更後條文自主檢查表1份。
     c.變更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1份。
     d.履約擔保方式變更者,應檢附變更後履約擔保證明影本1份。

*註:
1.申報人(即銷售預售屋者)指預售屋買賣案件中,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預售屋為自建自售者,其預售屋買 賣契約出賣人。
(2)預售屋採合建、都市更新或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等方式,由建築業與土地所有權人、原有建物所有權人等相關權利人共同合作開發者,其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出賣人。
2.前開(2)情形之銷售預售屋者,其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已由建築業申報備查者,其他出賣人得免再辦理備查。但其他出賣人使用之買賣定型化契約與建築業不同者,應辦理買賣定型化契約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