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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2.0-預售屋案件實價登錄申報

  • 發布單位:西螺地政

實價登錄2.0-預售屋案件實價登錄申報須知

申報義務人:銷售預售屋者或不動產經紀業(代理人:實際受聘之職員或其他人員)

1.憑證登錄,線上申報:工商憑證(僅得以總公司之工商憑證辦理申報)、自然人憑證(限銷售預售屋者為自然人)。

2.線上登錄,紙本送件及紙本申報:

(1)銷售預售屋者、經紀業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經紀業者得以經主管機關備查之公文書影本替代)、代表人之資格證明影本。如銷售預售屋者為自然人,檢附其身分證明文件。

(2)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委託書。

A.應載明完整授權事項。

B.應由申報人及代理人簽章,亦得以申報書替代。

(4) 申報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