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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換給登記

  • 發布單位:西螺地政

 辦理天數:1天
 申辦須知

  權利人因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不慎破損時,應持破損之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請書狀換給。

  • 申請人:權利人
  • 備註:法令如有新增、修正,依新規定辦理

 應付文件

  1. 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地政事務所提供或自行檢附)
  2. 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原權利書狀或重測換狀切結書
  4. 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應附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