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
預售屋實價登錄—常見錯誤樣態—第22欄—土地標的清冊!!
※錯誤樣態
錯誤一:「土地面積」,常以移轉面積或銷售結果作為填載,造成土地面積與土地登記資料不符,應以銷售當下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所載相關資訊」為填載內容。
錯誤二:「權利範圍」,應以銷售當下之「土地面積」為基礎計算消費者購入之權利範圍。
※填寫說明:
22.土地標的清冊:每一地號土地標示資訊依預售屋成交案件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及「預售屋買賣契約書所載相關資訊」予以填載。土地之移轉面積由系統自動計算,申報人得免填本項欄位。
※重點提醒:
「土地面積」及「權利範圍」屬於「面積資訊」,如申報不實,逕予裁罰新台幣3~15萬元,且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文書罪。
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關心您!!
#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第2項規定
#平均地權條例第81條之2第2項第2款規定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16條1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