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並自112年5月1日施行

  • 發布單位:西螺地政
  • 聯絡人:廖信評
  • 聯絡資訊:05-5862028#200

內政部修正「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並自本(112)年5月1日施行。
「土地複丈費及建築改良物測量費收費標準」,業經內政部於112年1月13日以台內地字第1120260117號令修正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