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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宣導】訂定「雲林縣政府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安置期間會面探視處理原則」,自中華民國111年6六月2日生效,並同時停止適用「雲林縣政府辦理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安置期間會面探視作業要點」。

  • 發布單位:西螺地政
  • 聯絡人:雲林縣西螺地政事務所
  • 聯絡資訊:05-5862028轉分機309

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111年6月2日府社工一字第1112632956號函。